首先你们公司的经理说你们需要给公司赔钱这句话,在关于你的问题中是没有依据的。
其次,任何在当地注册并由当地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公司为非法人单位的除外,你们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都可以看出来,因非法人单位是不具备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的,这时你们就需要找一个第三方,类似于人才中心那种)
如果你们公司为法人单位,那么你说的这个问题就是这样了:
1. 公司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义务
2. 如公司与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企业索取赔偿(这个和你说的赔偿额度差不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3. 企业有义务为新加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的劳动者适用于 中国国籍,已达成人年龄,未退休,处于失业或待业情况的劳动者等。
4. 如企业未按照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被查证,则需要按照员工的实际的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数为员工补交社会保险,并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福利保障中心对企业处于一定的罚款。
现在说回来,正如您讲的,企业给了您一笔钱去交社会保险,但其实这本身就是非正规的操作。
比如:1、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可以选择缴纳 养老保险 或可选择 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区间(由当地社保制定),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
所以你们的企业把300块给你们实际上是为了让你们自己按个人投保缴纳保险,他们则省去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很大一部分成本。 这是非法的 。
最后给您介绍几个针对方案。
1、 首先 您必须将企业每月给您发工资的凭证保存好,不管工资条还是工资卡工资存折,总之一定要有工资的发放记录。 如果您说的是现金,那么也想办法用各种借口让企业为您开一份收入证明。
2、 其次,您需要审时度势,因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规章制度,我们一般叫做员工守则,如果您决定离职了,那么在您没有违反任何企业员工守则的情况下,以上企业的任何非法行为,无论在劳动仲裁中心,还是法院您都可以胜诉的。 但如果您有违反员工守则当中的情况的,建议如果想离职,先要提出企业违规操作的问题,然后在具体情况上进行协商,走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路线。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解决。
每个人在离职时都要再找工作的,没必要把大量的精力浪费在与原单位的,我们只是要得到我们应当得到的东西就可以了。
最后如果满意的话就请打个赏吧。
不算违反劳动合同.首先还是要签劳动合同,国家还规定必须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