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刑事拘留了,还监视什么居住?即是监视居住也不是他想的事,而是公安部门的事,他什么也做不了。
寻衅滋事不至于被监视居住吧!况且已经拘留过了,除非还有重大犯罪事实。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这是公安机关决定的,不由他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