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户口 补办出生证明

2025-04-29 07: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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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当事人可以凭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等,去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申请补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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