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法律事实为准。
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义务针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综合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特别是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都是以法律事实为准,因为客观事实是无法100%重现的。
但是当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与经过科学证明、大众接受的定理、公理等矛盾时,哪么该法律事实就会被否认。比如,你找了100个证人,证明你在一分钟之内,吃下了1吨米饭并生存下来。或者证明,你家房前的梨树上的梨子成熟后,就自己飞到了大气层外。这是明显的违背常识的。
例如:
案情,原李某与被告王某曾系夫妻,双方于2XX4年X月XX日离婚,离婚当时因房屋还没有还清贷款,双方协议自己私下解决房产的问题。2XX5年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屋出售,为此,原告起诉到法院分割售房款。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购房合同、交付首付款的收据、每个月还款的清单等证据,均可证明该房屋系其与被告共同所有,但证据上的交付人均不是原被告的名字。被告辩称该房屋是其哥哥购买的,房产证上有哥哥王某某的名字,该套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哥哥王某某。后法院追加了被告的哥哥王某某,经法官多方面的调查核实案件实际情况后,在法官于情于理的耐心说服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分割协议。
点评:本案中存在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冲突。案件中所诉争的房屋系原被告在婚姻关系期间共同购买,因该房屋属于第三人王某某单位的集资房,单位规定5年内不能卖于第三人,故该房屋有是哥哥王某某的名字。但此案中因无证据证明房屋价款全部均由李某和王某共同支付,且房产证上系王某某的名字,若双方达不成协议,法院可能驳回原告的诉求。
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肯定存在矛盾的情况。但是处理却相当简单。
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义务针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综合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特别是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都是以法律事实为准,因为客观事实是无法100%重现的,(就算有音频、视频证明当时的情形,也是通过视听资料查明的法律事实。)毕竟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
例外:当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与经过科学证明、大众接受的定理、公理等矛盾时,哪么该法律事实就会被否认。比如,你找了100个证人,证明你在一分钟之内,吃下了1吨米饭并生存下来。或者证明,你家房前的梨树上的梨子成熟后,就自己飞到了大气层外。
……?客观事实是什么样的无从知道,只能通过已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才可作为定案依据,如果你是法官,你当然只知道能够被证明的事实,如何会有相矛盾如何取舍的疑问呢?如果你是当事人,那当然要拼命地去证明你的主张,和你所认可的客观事实啦,实在不能证明那就是个人能力问题,没有办法的事啦,法律事实的法学专业含义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具有法律评价意义的客观事实,不是很明白你说的含义啊
您好!法律注重的是法律事实。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