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归还贷款: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
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1.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本金+交易费)
*—利息调整(差额)
贷:吸收存款(实付额)
2.确认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贷:利息收入 (摊余×实利)
*贷款—利息调整
【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应收利息
3.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本金、利息调整以及应收未收利息)明细账都需要转入“贷款—已减值”。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未收利息)
4.确认减值后,2笔分录:
(1)按实际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实利)
【注】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i”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2)减值后,实际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贷款—已减值
实际利息收入=摊余×实利
贷款的摊余成本=摊-收现+实际利 息-减值损失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 (实收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现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贷款的减值: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
7.抵债资产
(1)收到抵债资产:
借:抵债资产 (公允价)
*营业外支出
贷款损失准备 (损失-已冲)
贷:贷款—已减值(本金-减值)
应交税费
(2)抵债资产租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原值-现价
借:资产减值损失 (原价-现价)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3)确认发生的维修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8)确认抵债资产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实收)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资产 (原价)
应交税费
765117122:你好
首先敬佩你对业务的钻研的精神.
你的想法没错,你企业既然没有开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你就应该计入应收帐款科目中,因为款虽然借出去了,但它是你单位的资产,必须记在资产类科目中,到期是要收回的,所以你的想法是完全正确的.
收到借款的账务处理是:
1、如果是1年以内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如果是1年以上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你的做法是正确的,会计科目是可以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增加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借给单位和个人的款应当在他应收款科目反映,要相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