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取公积金

2025-02-24 1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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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回答2:

现在公积金提权一般都是要购房合同和发票吧
如果你们当地要这个,你也只能联络房贷行问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