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小南门街。
谷城县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谷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10-7236652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30)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谷城县人民政府网-谷城县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襄阳网-全市公安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谷城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谷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710-7236652
投诉电话:0710-338218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谷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等各种证照统一由一个窗口对外办理,实行现场受理、审批、办证“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