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虽然还在试用期,但你已经是单位的员工也即劳动者,单位有义务为你依法缴纳社保。
相关法律没有直接列出“试用期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会保险”是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文得出的:
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试用期的第一天就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之日,缴纳社保就要从这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