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了,交警没有通知去处理。当时是摩托车与助力车相撞,又没有对方的电话号码,怎么办

2025-04-05 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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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首先咨询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及事后赔偿处理途径等等。如果交警部门还没在法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话,可能事故中的当事人因昏迷或私自离开医院导致无法调查取证,此时交警部门会认定中止(2个月内)。在原因消除后继续调查,在调查完毕后再作出事故认定。认定后伤者治疗终结即可调解。

回答2:

你着什么急啊,交警都不着急你急什么。从你说的经过大概知道主要责任在你们这边,如果需要经济赔偿的话,即使交警把案件终结转交法院的话,也会有传票给你们的,等就行了,不用急,急也没有用,一般情况下交警会等伤者治疗终结后才会发通知书通知双方进行事故处理。到现在没有动静,应该是对方的治疗还没有终结的原因吧。

回答3: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回答4:

这个一定是要自己主动联系交警处理,交警队会有事故双方的联系电话。而且自己回家治疗的费用以后报销可能会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