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维权

2025-04-23 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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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何思佳律师答复:
第一,从土地的角度来说,根据您的描述,在法律上高某属于出卖了您们纺织厂的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出卖要考虑在出卖时国有土地的性质。如果土地已经变更为商业用地,那么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出卖,那么他的行为仅仅只是侵害纺织厂股东的权益,那么只能通过民事案件相关解决司法途径来维权;如果这个土地的性质还在是划拨用地,那么是不得出卖的,开发商不得购买。很遗憾的是,如果开发商已经进入说明已经完成买卖,那土地应该是可以出卖的商业用地了。
第二,从您们纺织厂的主体情况来说,在改制以后应该已经不属于国有企业,即便是存在国有资产,国家也只属于纺织厂这个法人主体的股东。高某的行为是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那么股东均有权利通过民事争议解决手段维权。如果您们工人享有公司的股份的话,可以集合占股权10%的股东尝试提起诉讼维权。
第三,您提到的欠缴社保的问题,这个属于法律上劳动关系纠纷,这个您自己就可以作为维权主体,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起诉法院维权。
但是,您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办法找到高某。那么,您们可以尝试一下走刑事案件相关程序,由侦查机关介入,以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相应的罪名报案,侦查机关介入的话,就可以通过侦查机关的力量查找到高某的下落。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能完成土地交易。政府是有责任的。一边请律师走司法途径,一边造势,给执法部门和政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