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hfcmmslv8373823507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p: 7。买卖双2方1在贸易合同中7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t付。 2。买方0通知当地银行(开s证行)开r立以3卖方4为6受益人j的信用证。 2。开k证行请求另一o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1。通知行通知卖方3,信用证已y开q立。 4。卖方8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0。卖方0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j证行,或是信用证内8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z付、承兑或议付。 2。开r证行以4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y证行。 1。开m证行审核单据无c误后,以6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j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20。开x证行在买方4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3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b立 4。开h证的申请 进出口b双3方5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b付后,进口t商便有责任开u证。第一e件事是填写开s证申请表,这张表为5开x证申请人g与a开n证行建立了q法律关系,因此,开p证申请表是开i证的最重要的文7件。 7。开s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t惯例中4有明确规定,进口h商必须确切4地将其告之l银行。信用证开p立的指示2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l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n种单据交易,而不t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h是商人y,因此申请人m不w能希望银行工p作人f员能充分6了u解每一d笔交易中5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0的所有条款都写入s信用证中0,如果受益人z真的想欺骗,他也a无a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b申请人h共同努力o,运用常识来避免开o列对各方0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w应该劝2阻在开s立信用证时其内7容套用过去已c开n立的信用证(套证)。 6。开h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c证申请人i完整的指示6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2开z立信用证。另一k方7面,银行也r有权要求申请人t交出一a定数额的资金或以1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2银行执行其指示6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8国地方0、部门t及d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p中6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d货物或技术,中1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0中5相当于q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0开x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p在开m证行没有帐号,开y证行在开h立信用证之l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y在其银行存入u一u笔相当于v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0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t有可能通过用于p交易的货物作为8担保提供融资。开v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5提供的融资额度比5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f与c开z证行的义t务和责任 申请人h对开x证行承担三w项主要义a务: (0)申请人m必须偿付开t证行为7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r支m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6物权凭证的单据仍5属于l银行。 (2)如果单据与b信用证条款相一p致而申请人s拒绝"赎单",则其作为0担保的存款或帐户2上r已b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4)申请人u有向开j证行提供开n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m证行对申请人p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x证行一e旦收到开i证的详尽指示0,有责任尽快开e证。 其次,开g证行一s旦接受开d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f的指示1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6。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r多数情况下b,信用证不e是由开x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r,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k国家或地区c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l的最大j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3。信用证的传递方1式 信用证可以2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k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n多数银行,包括中6国的银行加入z了e这一n组织。 8。有效信用证的指示1 当开b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0式指示6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6为2是有效信用证文8件或有效修改书6,并且不x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3。 受益人g的审证 受益人b在收到信用证以4后,应立即作如下a的检查: 1。 买卖双0方1公1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q是和发票上y打印的公4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v样? 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i的要求? 6。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w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8。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l商,出口d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w,汇票的期限应与d合同中6所规定的一b致。有一l种信用证要求开t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m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5"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z所起的作用与z即期信用证是一y样的。 7。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f原先提出的要求? 4。 是否赶得上q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6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5。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2。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j销售合同条款一k致? -需保险的风5险。受益人y对此应与i中8国人n民保险公6司联系,以2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d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0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c负担。 -投保金额。绝大q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 发票金额的300%投保。 3。 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v吗? 如果按上i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q应该就下k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p能更改计4划或单据内7容来相应配合? -是不c是应该要求买方0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b方4支u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f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r和受益人s及k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n有权决定修改。 信用证的履行 4。 单据的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1,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8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f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m程度上v取决于o是否已c开g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 2。 交单时间的限制 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8下m三h种因素决定: (6)信用证的失效日1期; (6)装运日6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5期; (8)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y接受提交单据的义l务。 信用中7有关装运的任何日0期或期限中5的"止3"、"至"、"直至"、"自从1"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4包括所述日8期。"以5后"一d词理解为1不g包括所述日2期。"上m半月4"、"下v半月6"理解为4该月6一j日1至十f五o日4和十g六0日6至该月7的最后一t日6,首尾两天b均包括在内5。"月7初"、"月3中2"或"月8末5"理解为8该月0一a日6至十y日7、十o一r日2至二a十u日8、二j十t一q日2至该月8最后一s日0,首尾两天o均包括在内4。 8。 交单地点的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m个d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i须规定一c个h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n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k会影响受益人s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v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l的营业柜台,而不c是受益人e国家这对受益人n的处境极为4不g利,因为1他必须保证于g信用证的有效期内5在开b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z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w务认2真审核单据,以0确保单据表面上z显示2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g间的一p致性。 0。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1确定其表面上c是否与a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v与c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0中5反6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z互8不l相符,应视为3表面上r与t作用证条款不m相符。上b述"其表面"一x词的含意是,银行不e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m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f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0及m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7,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s银行无c关。因而,如受益人a制造表面上x与a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g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k已h经以3适当的方5式装运了w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a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a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g决不g能得到货款。银行不e审核信用证中7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h或予7以7转交并对此不z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q,或单据中3载明、附加的一j般及g。或特殊条件概不a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i否,以4及v对货物发货人n、承运人e、货运代理人s、收货人z,或货物保险人q及p其他任何人w的诚信、行为6及e。或疏忽、清偿能力b、行为7能力j或资信状况概不q负责。 5。 审核单据的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6时间审核卖方5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4单据是否完备?统一w惯例第78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i证行、保兑行(如已w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u个r合理的时间,即不p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i个g银行营业日8,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据,并通知从0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k。 3。 不n符单据与x通知 如开l证行授权另一q家银行凭表面上n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q证行和保兑行(如已d保兑)有义l务:(2)接受单据;(0)对已f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q证行及f。或保兑行(如已y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6单据为5唯一k依据,审核其表面上s是否与n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d与x信用证不y符,上t述银行可拒收单据。如果开d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e与h信用证条款不r符,它可以4完全根据自己o的决定与q申请人i联系,请其撤除不m符点。 如果开r证行及v。或保兑行(如已q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v迟于i自收到单据次日6起第七w个h银行营业日2结束前,不c延误地以2电讯,或其他快捷方8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6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4受益人o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m。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v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v将单据退还交单人v。开o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w经给予1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如开f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8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j,开l证行或保兑行则无s权宣称单据不h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i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8的任何不a符点,它已p以0保留方6式或根据赔偿书2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b证行或保兑行并不n因之h而解除其任何义q务。 信用证的结算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e结算阶段。统一v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6。 即期付款 (6) 受益人l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3) 银行审核单据与m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b。 (4) 该银行如不u是开z证行的话,以1事先议定的方3式将单据寄交开c证行索赔。 2。 延期付款 (7) 受益人c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6) 银行审核单据与c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7付款。 (3) 该银行如不t是开v证行的话,以3事先议定的方1式将单据寄交开q证行索赔。 7。 承兑汇票 (5) 受益人h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8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5) 银行审核单据与h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g。 7。 议付 (5) 受益人e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t开b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7)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r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g单据和汇票。 (3)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p证行,则以7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u证行索赔。
信用证交单联系表,你让银行给你一份表格填写就可以了,不同银行的格式不同的
信用证交单联系表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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