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7级 仲裁请求 要求赔偿那些费用?

2025-04-25 0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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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七级工伤待遇,你可以看《工伤保险条例》http://www.gongshang120.com/showflfg.asp?cat_id=6&art_id=946第三十条至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医疗待遇:个人不承担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录以外的一般由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不知你所在地无法相告。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如果因工伤赔偿与单位发生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答2:

你去劳动与社会保证局申请工伤认定,他会给你表格填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有保险由保险付,七级伤残按13各月的本人工资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保险付,伤残就业补助有单位付

回答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4:

你好!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5:

chaon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