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是什么意思?

2024-11-18 07: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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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即原已计入进项税的,因为特殊原因而转出,该进项税不能抵扣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回答2: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记入 进项税转出科目,比如,不允许抵扣的非生产类固定资产、购进货物用于了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购进货物的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税法规定不予抵扣的情形。

回答3:

你的进项税不能或不可以抵扣需要转出

回答4:

参照百度baike
http://baike.baidu.com/view/139310.html?wtp=tt

回答5:

1,购进已入库的货物或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用于不动产房地产建设,购进货物的非正常损失。这些材料或者货物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所以,需要从进项税中转出。
2,出口免税不退税企业,在出口业务发生时,因为出口免税,所以,原计入进项税的那部分出口产品的进项税需要转出,不允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