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新铂金会员政策告知
2009年金会员升级条件A:
汉庭会金会员在上一个完整年度内(2009年),满足本人本卡累计入住汉庭满10(含)次以上,且累计产生20(含)个间夜以上(不含时租房、代人订房以及百元房等特价房),并通过会员消费记录、入住信用记录等综合评分筛选后,将于2010年1月中旬被汉庭邀请升级成为汉庭会铂金会员(有效期为获取铂金会员资格起的一个完整年)。
2009年金会员升级条件B:
汉庭会金会员在上一个完整年度内(2009年),满足本人本卡累计获取的积分数超过10000分(含),并通过会员消费记录、入住信用记录等综合评分筛选后,将于2010年1月中旬,被汉庭邀请升级成为汉庭会铂金会员(有效期为获取铂金会员资格起的一个完整年)。
“累计获取积分”包括房费累计的积分,参加调研奖励的积分,网上预订赠送的积分,推荐会员奖励的积分等各种形式获取的积分总和;已使用的积分只要获取时间发生在判定期内,同样计入累计获取积分总和内。
2009年铂金会员保留条件:
2009年升级的铂金会员只需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将在资格到期日再顺延一年;未满足上述2种条件的,将在到期日恢复为汉庭会金会员。 注:汉庭会将在2010年1月中旬告知所有2010年的铂金会员。
2、2011年新铂金会员政策预告
2011年起,在上一个完整年度(2010年)内,满足“2010年新铂金会员政策”中“2009年金会员升级条件B”的汉庭会金会员/汉庭会铂金会员,将在2011年1月中旬,被汉庭邀请升级/保留为汉庭会铂金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