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由本单位主管继续医学教育的部门组织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
国外刊物 10—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1SSN) 的刊物6—4学分
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4学分
省级刊物 5—3学分
地(市)级刊物 4—2学分
内部刊物 2—1学分 。
3、科研项目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
1 2 3 4 5
国家级课题 10 9 8 7 6学分
省、部级课题 8 7 6 5 4学分
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学分 。
4、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6、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于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以上Ⅱ类学分均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授予。
有一类学分,二类学分转让。具体可咨询 1 2 0 4 4 8 4 0 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