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肯定一点,作为收银员,是有责任保护营业款的安全的,遗失或被盗是要负责任的,不过酒店也有责任,至于酒店扣押工资你可以看一下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看是否能去找劳动局解决!
营业款被盗,酒店,保安,收银三方都有连带责任,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谁要负主要责任,谁负连带责任,如果不能解决,那只能走司法途径吧,法律会还你一个公平
收银员偷盗营业款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可直接向其追讨;其拒不返还的,可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偷盗营业款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依法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相关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职务侵占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注: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