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而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通电话怎么办?

2024-11-20 2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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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予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你可以居委会调解,调解不了可以经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回答3:

要见到孩子才给抚养费,理由,我没见着孩子放心吗?我晓得你把孩子么样了?而且想多次见面的话,每次钱就少给点,多做几到给

回答4:

请问如果双方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扶养费吗?孩子七岁。女方离婚是尽身出户

回答5:

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