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
行政诉讼标的指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公安局将你错误拘留了15天,这15日中你的损失就是诉讼标的。在诉状中肯定会请求:XX公安局赔偿这15日内XX费、XX费,共计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