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案后,交警认定我的全责,但后来重新认定对方全责,现已双方报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车已修得差不多了

2025-02-26 21:03: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既然做了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以第二次为准,第一次的已经被撤销,你无须担心。修车的费用发票要保留好,这是向对方索赔的依据。

回答2:

1、既然重新认定对方全责,就以此为准。
2、那就不应该你为对方垫付修理费用了。
3、反而应该是对方为你垫付修理费。
4、认定对方全责,就是由对方向保险索赔。
5、否则你出了双方修理费,又得不到保险赔偿,怎么办?

回答3:

以第二次的为准,你很幸运,一般交警都不会变更责任认定的,除非是明显认定错误的。将维修的单据保存好,便于索赔。

回答4:

如果都是保险公司承担,估计不会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