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费用,原则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实践过程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有一个评估的程序,对评估值过低或补偿款较少,要及时提出异议。
有的。我家是湖北的,三年前就因拆迁给的赔偿特别的低,根本没办法保障我们的生活,所以就联合几家去了北京,在北京转了好几圈,有大所也有小所,后还是觉得小所不错,于是就委托了凯诺所的贾启华律师,效果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