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申请的材料,需要补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材料完整的或者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遇有特殊原因,需报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时限。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期限为两个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和职工等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年: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按照《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津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其实就你所说的内容也不具体,也没进过调查也不能确定包工头的具体情况,也还不能确定是否是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不知道是不是现实中的雇佣关系。假如存在雇佣关系,那也不能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侵权来进行诉讼。
假如你爸确实属于建筑公司的职工,包工头也是该建筑公司里的项目经理,那么能做工伤认定,能吃定该建筑公司。一般情况下建筑公司也不会给建筑工人缴纳什么社保啊什么的,到时候出钱的还得是建筑公司。
假如包工头不是该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说不定其分包还不合法,那么要看包工头具体情况来看待问题,有可能是人身侵权进行诉讼。(里面的一层层的分包关系得搞得很清楚,要不然责任人无法确定)。
综上你所述的内容来看,我个人认为很可能是人身侵权诉讼,我个人也比较喜欢走人身侵权诉讼,因为少走好些程序,如果能拉住建筑公司做被告的话(当然得看具体情况是不是被告),最后对于原告来说,最后赔偿有保障是和走劳动仲裁一样效果的,甚至比走劳动仲裁赔偿的数额还要高不少。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按你上述的情况,就算在工伤中因为:“扛着马凳下楼时,失去平衡,摔倒的”也是可以认定到工伤的,建议及时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程属于分包,可以还需要行进行劳动关系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工伤认定。
只要在工地范围内工作受伤都属工伤,出院之后到工程的当地劳动局要求进行伤残等级平定,政府劳动部门会要求公司按伤残等级进行赔赏。(伤残等级平定只能是政府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