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写的清楚明白,我也直接进入正题了。
问题1:
法院不会乱来的,不过对方另外提供担保了,是可以解除保全的。
问题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你这个案子,是第(二)个情况。他变成精神病人后,他父母就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了。所以就算他们要中止,也拖不了多长时间的。你冻结了他的房子,出借的钱很多吗?看你如此郁闷,估计利息也是不少的吧,呵呵。
像你这种民间借贷纠纷其实最简单了,对借款没有争议,主要就是债务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的问题。你这有房子做保全了,也不用怕。
问题3:
对律师有意见,可以向当地律协或司法局反映情况呀。
不过你手上已经有了这份调解书(跟判决效力一样哦),对方不按时履行的话,就申请强制执行吧。另外,你看下律师委托协议,一般都是“特别授权”的,你看下。
建议你还是终止和这个律师的委托协议吧,去另找一个靠谱的律师,最好是去一个比较有名的所里,看你说的给我的感觉这个律师完全是在吃你,就算是全权委托他也没有权利去放弃你的权利,这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