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房产分配问题

2024-11-13 1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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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回答2:

如果现在离婚,因为房产证属于两人共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均分。跟首付和还款没有关系。剩余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房产和债务归一方所有,并支付另一方相应折价款。

回答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南方父母给的首付60万元,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当做债权需要你们夫妻共同承担。

回答4:

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是用他的公积金还的贷款也可以对你们婚后共同还的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平均分配。

回答5: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收入40万是男方父母出的话,父母明确这个首付是给儿子的话,那女方只能拿去共同还款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