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之后,哪些人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2024-11-15 22: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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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基于家庭成员户口变动、成员减少等因素,以下几类人不被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1.户口迁出,失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不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2.另立门户,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根据一户一宅原则也不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3.申请建房时没有登记在册的家庭成员,不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4.申请建房时登记在册但并未对建房出资、出力的家庭成员,不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5.不具备房屋产权变动材料证明的子女,不能草率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