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单利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常用的单利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年利率×年数=本金×月利率×月数=本金×日数×月利率÷30=计息积数之和×日利率
积数(把逐日的金额累计为一天的金额称之积数)=本金×日数
年利率÷12=月利率
年利率÷360=月利率÷30=日利率
利息计算的常识
(1)算头不算尾:活期存款利息从存入的当天一直计算到支取日的前一天为止。如3月20日存入,3月26日支取,利息从3月20日算至3月25日止,存期为24天。当天存当天取无利息。
(2)算头又算尾:银行内部结息(客户未清户)。如你的活期存款银行结息日的当天是计息的。
(3)定期存款,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不足一年或一个月的,折算成日息计算。
(4)活期存款利息采用积数法计算。以每日的最后余额乘以存款日数,计算出积数,再将积数之和乘以日利率,即得利息数。
(5)计息起点: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为计息。利息算至分位,分以下四舍五入。
(6)分段计息。活期存款按取款日利率计息。定期存款自动转存的,每转存一次,均按转存日的利率计算下一个存期的利息。分段计息时,各段利息计至厘位,合计利息计至分位,分以下四舍五入。
(7)计复利。活期存款年度结息、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均将上期利息转入本金计算下期利息。
正常贷款计息方法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基本是按借款人实际用款天数×日利率计算。
个人存款利息所得需缴纳20%的利息税,这笔税银行直接在利息中扣除。单位存款利息所得不需缴纳利息所得税。
正确的说法是: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二)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所以你的提问,应该说是!特别说明的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不等同于个人储蓄账户,储蓄账户无结算功能,原规定储蓄账户不能转账的.现稍为松了一点,可允许转账存入及支取,但对外付款必须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