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说这个行为应当视为无效,当然其行为后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要求更正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签章。
和你们签订合同上的公章已经作废,不能代表你们公司,在法律上来说你们的协议是无效的。建议不要这么签。
该公司用作废公章与新员工签订合同是严重违法行为,应该组织受害的员工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
我个人觉得应该有效,毕竟是公司跟你们签的合同,他们是用工者,你们是提供劳力者,那么你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客观存在,故应当视为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