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签订了试用期合同,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期过后一个月才告诉我延长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

2024-11-13 03: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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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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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参照本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找劳动监察大队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部分会减少
3、同1
4、同1
5、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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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回答2:

你的公司这样是不合法的国家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个公司只能签一次试用期,所以你的试用期是按你和公司的第一份试用合同为试用期,过了试用期你就是你们公司的正式员工,如果他在试用期满一个月后还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和合同,那么依法因支付你双倍工资,你申请仲裁不出意外,肯定能维护你的权益,但是如果你要申请仲裁,那么我建议你离职后在申请,因为你和公司申请仲裁以后,你觉得公司还能融的下你么,,,我没有讲的很清楚,如果没看懂可以问我。。。

回答3:

你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回答4:

【试用期 期限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答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