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人身伤害,发生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首先,B,C,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共同犯罪;
其次,B和C的行为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牵连犯应“替代重罪在关闭造成人身伤害的是仅受轻伤,根据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再次,B,C也应受到的伤害民事赔偿;
>最后你的问题:
,B被拘留,犯罪记录,但没有出手,但控股警察。警察殴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这些人均被判处长期有几种可能性?警察轻伤。
1,B本身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犯罪,保持警察,让C被殴打,而不是让去保护或阻止,具有共同故意BC两种行为;
2,B拘留,刑事拘留,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犯罪记录,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情节,可酌情从重量刑。但不构成累犯的法定加重情节;
3,两个喝醉了,不影响具体量刑;
犯妨害公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监视或处以罚款;情况的发言,忽略了警察的口头警告,没有还手之力的唾骂,骂不还打成轻微伤,一直持续到整个一瓶催泪瓦斯喷雾,情节比较重,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监禁一年,一个一半以上有期徒刑,当然,各种的可能性,最终法院判决为准
二,警方可以要求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和名誉费,B,C,如果你想,是否应该成为一名律师在B,C移交检察院之前的诉讼,还是在什么样的方式,当我要求赔偿吗?
1,警方按照法律规定的B,C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要求,但因为它是一个未成年人,伤害,后遗症或残疾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判处名誉费没有依据;
2,警察在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也可以放下了刑事部分的单独提起诉讼,在法院的刑事部分,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并没有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后者,可能是适当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特定在什么样的方式的时候,作为受害者,警方可以自由选择,只要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期限内的刑事附带民事或独立的民事诉讼的行动,要求,当然,也可以有权民事赔偿部分的坐标和解决的问题。
最后,证人,侦查机关必须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一事实,调查的对象,但这个事件发生时,一般责任方是固定的,一般的官员受到刑事处罚。
说:
首先,人身伤害赔偿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工资损失,护理,等等,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医疗费,食宿费,交通费,应提供相应的笔记,法院只判,误工费,护理按照相应的标准,损失的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损失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护理,实用护理时间和护理费用的支付;
其次,如果提起诉讼的,应提交警察个人,公安机关不能代表诉讼,如果不逮捕,有徇私舞弊,举报,投诉,上访和公民监督的权利。
顾名思义,妨害公务,公务是受侵害对象,而公务是国家的,所以妨害公务的被害人是国家,如果国家的财产被损伤了,比如警车砸坏等等,可以附带民事赔偿,但是,作为执行公务的人员,只能是知道公务被妨害的证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且特别注意:公务人员(尤其是警察、军人)有伤的,国家有专门的赔偿和补偿渠道。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网页:网页链接
从另一个角度来论,由于执行公务属于行政,赔偿应属于行政法范畴,而不是民事范畴。 (1)公务是被侵害的主体,而不是警察或公务人员个人;(2)在妨害公务罪中,公务是“被害人”,警察(公务人员)只能是知道公务被妨害真相的证人,警察不能附带民事诉讼;(3)当公务的财产受到损失时,方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警车砸坏了。
你好: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人身伤害,发生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警察也不例外。
轻微伤害不属于犯罪,被害人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妨碍公务属于犯罪,也可以在审理妨碍公务罪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