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能找新工作吗?

2025-04-27 20:52: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企业破产清算中,在不影响到本职工作前提下,劳动者可以找新工作,劳动法并未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放假不属于提前解散,所以劳动合同不算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这就是上述第四十四条,建议等到破产完成,再建立新的劳动合同

回答3:

公司在正式进入破产清算之前,法律上仍然是正常经营状态。公司放假如果是全薪的话,你也无话可说,只能接受或主动辞职;如果放假期间无薪或减薪的话,公司必须履行公司公告-征求工会意见-向当地劳动主管机关申报等程序,否则你可以向劳动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