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有效的仲裁协议,约定某仲裁机构仲裁,但该仲裁机构坚决不受理,怎么办?

2024-11-14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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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他们可以不予受理,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