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上减按2%交税,正常税率不是3%么?那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2024-11-12 22: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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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计算方法是:[销售价格/(1+3%)]*2%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

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回答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扩展资料:

例:根据财税[2009]9号文,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含税收入15000元,征收增值税:15000÷(1+3%)×2%=291.26元,先按4%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1.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1.26

减半未征的增值税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145.63

贷:营业外收入(旧准则为 :补贴收入)      145.63

开票数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第10栏 开具普通发票 ,  销售额按照实际填写,税额按减半后的数额填,如果审核通过不了,可以不填销售额,税额一栏填写减半后的增值税税额。

回答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例:根据财税[2009]9号文,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含税收入15000元,征收增值税:15000÷(1+3%)×2%=291.26元,先按4%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1.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1.26
减半未征的增值税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145.63
贷:营业外收入(旧准则为 :补贴收入) 145.63
开票数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 第10栏 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额按照实际填写,税额按减半后的数额填,如果审核通过不了,可以不填销售额,税额一栏填写减半后的增值税税额。

回答4:

其实上面两个知友回答都对,很直接。就是没有详细说明下过程。这样解释下就好了。我举个例子,仅对相关税费部分哦
比如你开具的FA票的税额是300,那么减按200缴纳,则做账的话直接按200做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00
以上省略了关于减免的100元,这样做法在账务处理时也感觉不舒服。我看这样处理较好。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1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00
虽然结果都是一样的,这样的做法即切合税法的规定,有浅显易懂,符合规范。
如果哪里描述的不清析请追问。

回答5: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VAT计算方法是:[销售价格/(1+3%)]*2%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