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到期后受到几年法律保护?最晚什么时候可以走法律程序可受到保护?

2024-11-16 22:34:4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原则上是两年,即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简单的说也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其结果将导致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对于你说的借款,法律规定的是两年诉讼时效,即借款合同到期后的次日起若两年内不行使权利,则债权不再受法律保护,但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方法可以有很多,如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记得留下证据,也可以起诉等,在此期间都可以请求法院保护的,并且胜诉率高。

回答2: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也是两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借款合同是否约定还款期限有所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从还款期到期日的次日起两年内行使还款请求权;未约定还款期的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要求对方还款应给予一定的、合理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一般为一个月以内,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在诉讼时效的两年内再次(除到期时向对方要求还款的那次)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也就是讨债)并有充分证据(如有人证、要债的电话录音、或者书面证据如律师函等)证明的,诉讼时效即中断,诉讼时效即重新开始计算,也就是从再次主张权利时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通俗地说,就是每去要一次债,而且留存证据,就可以重新获得两年的法律保护。
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回答3:

补充下 最长的诉讼时效是合同签订后的20年内 超过20年 你仍然可以起诉 但是你没有胜诉权了,国家强制力就不保护你了。但是,债务人自愿还钱的,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回答4:

②年,提前半年走法律程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