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的子女考军校有没有加分呢?

2025-03-31 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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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军队文职人员的子女考军校(含高等院校)没有加分的!军队文职人员是非现役人员(现役军人),只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不可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列》(2011年7月版) 第三十九条规定具有加分、优待的可能。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九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九条

回答2:

不可能有加分的。现役军人都没有加分。只有那种边海防特别辛苦的,达到一定年限的,才在军校里面有子女预科班。其他的人不要想了。

回答3:

没有,军队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聘用人员。

回答4:

军队文职有哪些加分的特殊政策?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