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先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第95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9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104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
第107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这回明白了吧?不管套用哪条,楼主问题的后果都很严重呀!
具体怎么处理,要看楼主当时是怎么对交警说的了。
1、如果对交警说的是忘带驾照了:
车辆将被拖走、暂扣,直至楼主持本人驾照领回机动车;若超过30日不能领回,车辆将会被依法拍卖。
2、如果楼主对交警说没有驾照:
楼主可以请车主(或有驾照的人)去领回车辆。楼主和该人将被分别罚款200-2000元,该人将被吊销驾照,楼主将被拘留15日。
首先暂扣车辆,罚款两千人民币,拘留十五天 抓住就说驾照没带 让他把车扣了 开条的时候写个有驾照的朋友的名字 交警又不查身份证 第二天让朋友给你交罚款取车去 最多罚款五十扣两分
无证驾驶分两种,一种上你有驾驶证没带,一般罚款200扣1分,一种是你没考过,罚款2000,拘留15天.
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