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颖秋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合同中止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中止的事由,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继续履行。 如买卖合同,一方发生危机,另一方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履行义务,此时合同中止,待对方提供担保或经济好转,合同恢复履行。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法》规定的终止原因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