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申报初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2024-11-09 1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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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必备证件(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①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若为转任现资格的,须提供转任前的资格证书);③任现职以来聘任证书或有效文件;④教师资格证;⑤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原件,继续教育内容页填写完整,并经组织继续教育单位盖章或提供相关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证书须经主管部门验印方为有效,验印年度至申报职称条件截止年度。
2.其他材料:①农村或薄弱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其中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从城镇调入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审批相关材料;②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二、教育工作要求
1.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2.由学校(单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视同班主任工作)证明及教学工作量证明,证明须与原始档案记载一致。
三、教学工作要求
1.提供任现职以来或2013年后学生满意率情况汇总表。
2.循环教学:由学校提供循环教学的有效证明及年度考核表原始记载(涂改无效)。
3.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应为本学科相关的内容,需提供开课或讲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讲稿。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
1.课题:课题需为申报学科相关的课题或德育、教育管理类课题。应提供课题立结项通知或证书、课题立项申请(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表中未盖立项单位印章的,可提供结题证书)、课题成果等,相关表格内容必须完整。
2.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代表作(论文)送审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须隐去单位、姓名;并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www.gapp.gov.cn/" target="_blank">http://www.gapp.gov.cn/)检索下载的相关所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检索页。申报正高级教师送审两篇代表作,申报高级教师送审一篇代表作。
五、示范引领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供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师徒协议或学校相关的文件或证书,证书须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所提供的证书应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3.送培送教活动:应提供组织部门的文件通知及活动安排。
六、其他
申报学科名称必须按中小学学科设置目录名称填写,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相一致。

回答2:

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示范引领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供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师徒协议或学校相关的文件或证书,证书须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所提供的证书应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3.送培送教活动:应提供组织部门的文件通知及活动安排。


申报学科名称必须按中小学学科设置目录名称填写,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相一致。

回答3:

根据历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9号),申请者应如实申报近5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并提供由施教机构出具的证明。对于已经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建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地区,应如实提交人社部门打印的继续教育证书;未建立该系统的地区,或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建立前实施的继续教育,可提交经审核的接受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