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首先指对应于自然领域的知识,经扩展、引用至社会、思维等领域,如社会科学。它涵盖两方面含义:
致力于揭示自然真象,而对自然作理由充分的观察或研究。这一观察,通常指可通过必要的方法进行的,或能通过科学方法——一套用以评价经验知识的程序而进行的。
通过这样的研究而获得的有组织体系的知识。
科学知识指覆盖一般真理或普遍规律的运作的知识或知识体系,尤其指通过科学方法获得或验证过的。科学知识极度依赖逻辑。
“科学”名词演变及含义
《博弈圣经》中科学的定义:文明的永恒、普适、唯一性就是科学。
科学,顾名思义,指“分科的学问”[来源请求],学问发展至近代知识分科不断细化,分科学问日趋发达,故称“科学”。中国传统上将所有的知识统称“学问”,古代将关于自然物道理的学问称为“物理”[1],因此古代的物理即是自然科学,数学学科独立于“物理”。“科学”一词初由近代日本学界使用,对应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欧洲语言中该词来源于拉丁文scientia,意为“知识”、“学问”,在近代侧重关于自然的学问,而自明代时中国则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以表示研究自然之物所得的学问。直至中日甲午战争以前出版的许多科学书籍多冠以“格致”或“格物”之名。甲午海战以后,中国掀起了学习近代西方科技的高潮,清末主要通过近代化之路上走在前面的日本学习近代科学技术。许多人认为,中国最早使用“科学”一词的学者大概是康有为。他出版的《日本书目志》中就列举了《科学入门》、《科学之原理》等书目。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使用“科学”一词的频率逐渐增多,出现了“科学”与“格致”两词并存的局面。在中华民国时期,通过中国科学社的科学传播活动,“科学”一词才取代“格致”。
从准确、可验证性并能达到普遍公认的角度讲,科学一词指自然科学。广义的科学又包含了科技及社会学。 在中国,教科书上一般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或称为理科)和社会科学(或称为文科)。而诸如心理学、哲学(有别于科学)在中国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概念被认为存在划分不清、界限模糊的情况。因而“科学”一词常被模糊地使用。工程学科称为工科,理科和工科合成理工科,而文科和理科又合称文理科。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1978年),科学被解释为:
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
合乎科学(精神、方法等)的。
对于科学的理解,一种观念认为符合事实的或者被实验验证为正确的学说才叫科学,错误的学说则不符合科学。另一种观念则认为,所有的学问都是科学,在可验证的学问、科学领域,科学观点有正确的、有错误的,在人类认识发展的过程中将不断考察、确定已经存在的以及新产生的科学观点、学说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并且,随着人类认识的拓宽加深,建立在我们今天认识局限性基础之上的公认正确的一些科学学说,可能在将来将被验证为不正确或者有不正确的成分。
科学是人类发展历史中最有价值的一门学科,科学能帮助人们认清事物的内涵,解决许多古今中外的谜题。学好科学不仅对自己对整个社会都很有帮助。
科学是研究具体性问题的学说。具体性问题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政治、经济等。
科学分为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
科学理论与科学技术的关系:科学理论来源于科学技术,科学理论用于指导科学技术。
科学的定义是什么?答曰:“科学就是以最彻底的唯物唯质主义的哲学观所形成的对自然和社会规律道理所达到的那种高等层级的认知的思想理论之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