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 劳动手册和退工单要下月拿是否合理?

2024-11-14 15: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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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制定、公布程序合法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不合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回答3: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 劳动手册和退工单要下月拿”不合法。

单位应在合同终止之时就要办好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15天内办好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如果想尽快办理手续,和单位领导好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扩展资料: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回答4:

法律只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尽快办理退工手续,没有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何时办理。

劳动者只能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给劳动者办理劳动手册,如果由于此单位不及时办理退工手续而影响劳动者重新找新工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扩展资料:

劳动者必须凭劳动手册才能办理相关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手册,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劳动者则往往采取退让和忍受的态度,接受企业不合理、不合法的做法。

其实,劳动手册是劳动者从国家劳动部门获得的就业合法凭证,而企业只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保管的责任和义务。

一旦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手册应当由企业根据退工单如实填写好相关事项后交还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凭此手册再就业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5:

不合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