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