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在保险公司调解好并且理赔好后,还需要去交警大队签字结案吗?

2024-11-13 11:23: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既然已经赔付那么可以依据以下情况结案。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回答2: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完还需要哪些手续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对方还要求赔偿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对方在保险公司理赔后,仍然发生了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的损失,或者确有重大误解造成理赔不充分的,可以继续要求赔偿;
2、如果事故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新损失或者重大遗漏问题发生,那么不得再要求新的赔偿,要求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往往在已经完成保险公司理赔之后就不会存在其他的手续了,这也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解决,所以交通部门会给予结案,还有,如果遇到了意外情况,导致在理赔之后仍然有着纠纷的情况建议联系律师帮忙处理。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回答3:

需要。详细如下:

如若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就可直接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大队结案是需要要双方都去的,把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之后双方签完字就行了。

回答4: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的,当事人是需要到交警大队结案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回答5:

需要的,要去交警大队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