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7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0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省卫生厅负责提出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向省卫生厅提供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编号。(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