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予以支持。即使是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也是劳动关系,所以只要劳动者要求就可以签。
你需要和用工单位协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一般不是迫不得已,不会自己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纳入自己编制会增加自身负担。当然你不妨一试,或许可以。
1、你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合同;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可以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次可以要求签固定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