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上不正常的人能否办残疾证

2025-04-23 23:10: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办残疾证,但是要达到以下精神残疾的标准。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3、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4、以下情况不属于精神残疾范围:
(1) 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
(2) 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个提均被评为"0分"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4.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回答2: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不能够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是需要通过专业的认证才能够进行的,是需要达到一定的鉴定标准才可以的,如果没有达到标准是不能够办理残疾证的。对待精神上不太正常的人,我们应该采取包容的态度,一定要有耐心,更好的去感染对方,这样对于保护他们是很有帮助的。

回答3: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精神上不正常的人,需要去做鉴定。如果通过鉴定认定为精神残疾,是可以办理残疾证的。
精神残疾证是残疾证下面的一种。
残疾证是我国出台的为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个证件。目前,我国的残疾类别一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所有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如果对我的答案满意,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