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偷入室偷窃是否必须打死要看具体情节而论的。
2)小偷被发现后逃跑时,不该打死他;如果不逃跑继续作案,主人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但是,超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措施造成小偷的伤害,现行法律主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3)如果正当防卫中把小偷打成重伤了,小偷已经停止不法侵害行为了,主人继续“防卫”直至打死小偷,那就是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了。如果小偷受了重伤,仍然不停止不法侵害行为,那么直到其停止侵害行为(到死)为止主人都可以继续正当防卫的!
4)案例具体件数没有公开数据。
补充:最后的案例是“连狗都不如”的~。自古以来如此小偷入室被看家狗咬死的都属于“活该”的!
我国法律并不否定和禁止私力救济,也就是说公民在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是可以自行救济的,比如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但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你的行为就会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追究你相应的责任.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不法侵害者也有其基本权利,也应得到保障.具体到本案,入室的只是一小偷,他的目的是盗窃财物,主人可以阻止他,抓获他,甚至在制止的过程中打伤他,但不能一出手就置小偷于死地.如果是这样,主人的行为显然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我国法律对可以不计后果的对不法侵害人实施无限防卫权规定了相当严格的条件,而你说的情况,显然不能适用无限防卫权,所以不能免责,要被判刑.
至于你的第二问,实际上和第一问是相关的问题.搞清楚了第一问,第二问也就不是问题了,道理是一样的.当然,你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特殊情况下,你假设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可能出现.但是法律只能作最大限度的考虑,来平衡各种法益,而保证其最大限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所以,极端情况下,难免顾此失彼,这也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法律不是万能的.极端个别情况下,法律也是苍白无力的.但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必须守法\依法.
至于第三个问题,也和第一\第二问题相似.小偷的报复行为,只是一种可能性,小偷也完全可以变成守法公民.当然小偷也可能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到时候,也只能是依法对其打击\处理.如果你的观点成立,那么我们法律教育\挽救\的功能就都没有了,我们的社会岂不倒退到远古同态复仇的时代,那将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精神和行为,是历史的倒退.
中国每年发生此类案件的数量.绝对属于保密的范畴.当然,我可以告诉你.此类案件并不多见.
小偷被狼狗咬死,属于民事案件,按民法等法律,应给予一定赔偿的.当然,小偷有严重过错,应减免屋主的责任,适当赔偿即可.
打人者被判死刑正常!因为他是动用私刑,打死小偷,所以当然判刑,不是在保护小偷!抓到小偷可以申请判小偷刑,打人者动用私刑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正常,合法合理。我们偏向某一方!
这是在保护小偷啊!!!
过失杀人。主要看立案罪